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团聚类移民申请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必离境

文章来源:红枫国际 28-Feb-2005

加拿大移民部在今年二月宣布一项新的移民法规,允许那些在加拿大境内申请配偶团聚类移民的申请人在申请等待期间停留在加拿大。

按照该项新政策,无论此类案件的申请人在加拿大持的是何种签证,或签证是否过期,在其担保人递交移民申请后,均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等待签证结果。加拿大移民部长 JOE VOLPE 说,促进家庭团聚是加拿大移民法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而这一新政策的实施, 将避免人为地制造因配偶分离而导致的家庭问题。 同时,移民部长表示,为了防止该项政策被滥用,加拿大移民部将加强与边境管理部门的合作, 以保证那些申请没有通过的申请人按照规定离开加拿大。 这项法规对于大多数持非移民签证,计划或正在申请加拿大配偶团聚类移民的申请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消息, 他们将不必再为因在加拿大合法签证的期限问题而面临的与配偶分离的问题而困扰了。

根据以前政策的规定,如果主申请人在加拿大没有合法的身份,比如签证已经失效或非法停留在加拿大,不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配偶团聚类移民。只能申请人道居留权,而且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明说明离开加拿大会给他/她的配偶和家庭带来困扰和痛苦。申请人道主义居留的案件的审理时间将比常规的配偶团聚移民时间要长,而且此类申请人不可以同时申请自己的子女移民。按照新政策的规定,申请人可以直接递交境内配偶团聚类移民申请,无需申请人道居留权。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合法签证在申请还未批准前失效,案件将自动按照该新政策执行, 也就说,申请人仍然可以停留在加拿大境内等待申请结果。 但是在申请人获得合法的签证和身份以前,不可以工作或上学。

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对于境外申请配偶团聚的案件并无多大的影响, 移民部长表示,加拿大移民部将一如既往的给予配偶团聚类移民申请的案件优先审理权.到目前为止,境外申请配偶团聚的案件的速度的确在加快,统计数据显示,58%的境外申请案件能够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

如果您对该项新政策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与本所温哥华办事处联系,我们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您详细的咨询和建议。本所温哥华办事处的电话是:1-604-669-6228或1-888-669-6228。